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理寺

大理寺

官署名。北齐始置,九寺之一,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掌决正刑狱,置卿、少卿、丞各一员,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属官正、监、评各一员,律博士四员,明法掾二十四员,槛车督二员,掾十员,狱丞、掾各二员,司直、明法各十员。隋朝置卿、少卿各一员,丞二员,主簿二员,录事二员,又有正、监、评各一员,司直十员,律博士八员,明法二十员,狱掾八员,文帝开皇三年(583) 罢监、评及律博士员,加正为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丞为勾检官,增正为六员,分判狱事; 置司直十六员,后至二十员,又置评事四十八员。唐朝置卿一员、少卿二员,掌折狱、详刑; 凡罪抵流、死,皆上报刑部,覆于中书、门下。有正二员、丞六员、主簿二员、狱丞二(四)员、司直六员、评事八 (十二) 员、录事二员及府、史、狱史、司直史、评事史、亭长、掌固、问事等属。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详刑寺,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名司刑寺,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废狱丞。北宋初置判寺一员,兼少卿事一员,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讫,同署上于朝廷。设详断官八员,以京官充; 法直官二员,以幕府、州县官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卿一员、少卿二员、正二员、推丞四员、断丞、司直六员、评事十二员、主簿二员。卿掌折狱、详刑、鞫谳之事; 凡断刑,则司直、评事详断,丞议之,正审之; 奉旨推鞫及情犯重者,卿同所隶官请对奏裁; 其职务分左断刑、右治狱共十一案,置吏六十九员; 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右治狱,绍圣二年(1095)复置; 南宋初并省官寺,唯大理寺不并,重司直、主簿之选,增选试取人数。辽朝置卿,圣宗统和十二年(994) 又置少卿、正,后又有提点大理寺,为南面官,司汉人狱讼,官员为汉人。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掌审断天下奏案、评谳疑狱; 有卿一员,少卿、正、丞、司直、评事,汉人共六员,女真、契丹各四员,后司直减为四员、评事减为三员,又有知法十一员、明法二员。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领北庭都护府置,掌旧州城及畏兀儿人居汉地者词讼,二十二年复改领北庭都护府。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初审,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本寺为主。卿一员,左、右少卿各一员,左、右寺丞各一员,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寺分左、右,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狱讼,皆移案牍,引囚徒,诣寺详谳。其属有司务厅司务二员,左、右二寺各寺正一员、寺副二员、左评事四员、右评事八员。建文(1399—1402)初改左、右寺为司,寺正为都评事。寺副为副都评事,司务为都典簿,永乐(1403—1424)初复名左、右寺,设官如洪武时,二寺评事均分,各六员,弘治元年 (1488) 评事减为各四员。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亦与刑部、都察院称三法司,定满、汉卿各一员,满、汉少卿各一员,其属有堂评事满洲一员,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员,左、右寺丞满洲、汉军、汉俱各一员,左、右评事汉各一员,笔帖式满洲四员、汉军二员; 另有左、右寺正,左、右寺副,顺治十一年差寺正、寺副各一员充各省恤刑官,康熙三十八年(1699)省左、右寺副,乾隆十七年(1752)改左、右寺正为寺丞。凡平反重辟,皆由三法司会勘,刑部定疑谳,都察院纠核,归其平决,参预朝廷大政事。光绪二十四年(1898)省人刑部,寻复,三十二年更寺为院,有正卿、少卿各一员及属官刑科、民科推丞,推事,典簿厅都典簿,典簿,主簿,录事等员。


官署名。古代法官称“”或“大理”,“”是“官署”的意思。大理寺相当后代的最高法院。北齐始设大理寺,隋唐以后都设此官署。唐高宗时曾一度改大理寺为祥刑寺,不久又恢复旧名。明清两朝各寺卿官阶比唐朝低,唯大理寺卿仍旧为正三品,在大九卿之列。其长官为正、监、评或大理寺卿、少卿。参看《隋书·百官志中、下》、《清通典·职官五》、《历代职官表·大理寺》。

猜你喜欢

  • 织彩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彩中士佐官,正一命。

  • 浑仪监丞

    官名。唐置,见“太史监”。

  • 大漕

    宋朝发运使别称。

  • 北京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 大本营

    (1)南京临时政府最高军事统率机关。成立时间不详,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三月下旬撤销。按照西方国家成例,大本营是国家元首例兼陆海军大元帅的战时组织。南京临时政府的大本营实际上由黄兴主持。所属有作战

  • 云垒长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有丞。官名,汉因之,掌高垒。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参看“云垒”条。

  • 内三院

    ①清初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之合称。后金天聪十年(1636)三月,改文馆设。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辑史书,纂修实录,撰拟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祭文,

  • 大?局

    官署名。 北齐置, 掌冶铸事务, 以大��局丞为长官,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 海班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又称巡缉科。见“征税部”。

  • 中下县

    县的等级之一。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