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右寺正
参见“大理寺左寺正”。
参见“大理寺左寺正”。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省都司置,掌钱物封桩之事。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王国大夫,俸比六百石,没固定人数,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文书名。清朝军机处使用的简便上行文。军机大臣在遵旨办理日常政务时,随时有事向皇帝请示或报告即用。不具衔名,开首即陈述事项,末以“谨奏”作结。在清官文书中别具一格。
官名。①汉朝郡府之属吏。《后汉书·朱博传》: “于是府丞诣阁,博乃见丞掾曰: ‘以为县自有长吏,府未尝与也,丞掾谓府当与之邪。’”《后汉书·羊续传》: “为南阳太守,常敝衣薄食。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
官名。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统辖一省军民之事。后来实行军民分治,都督专管军务,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
官名,隋朝左右备身府有折冲郎将各三人,正四品,掌领骁果。见《隋书·百官下·左右领左右府》。唐代有折冲都尉府,每府设折冲都尉一人。见《新唐书·百官四上·诸卫折冲都尉府》。后魏有折冲将军,五品上。见《魏书
同“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参见该条。
见“十威将军”。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医药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