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推事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官名。隋炀帝改左右虞候开府为左右虞候率,并置副率。掌斥候伺奸非。见《隋书·百官下》。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二年(969)置,掌割剥死亡马牛驴骡等牲畜,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后隶于群牧司。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门下省置,员三人。哲宗时增为四人。南宋时,定为正八品。分掌门下省诸房公事。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正五品,甘肃地区置七人:河州保安撒喇四方、保安撒喇五族各一人,平番县、武威县、永昌县、古浪县、碾伯县各一人;青海地区一人,为奇克巴产南称族设;四川省置四十一人:咱理松坪、双则红凹寨
炎帝的另一称号。见“炎帝”。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厅之副长官,协助厅长管厅事。也有只设厅长而不设副厅长者,如军咨府所属四厅,厅长下各设副官一人。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总管官。由总理大臣内特简,无定员。总管同文馆事务。下设提调二人,帮提调二人,负责安排课程及督察学生。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政务。燕王府设官如下:燕第大旗手,掌军中大旗,计一人。六部书,分掌政务,有燕吏书、燕户书、燕兵书,燕刑书、燕工书各一人。燕经历,主
官名。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一人,又称佥都督,从三品。吴元年 (1367) 升从二品。洪武十二年 (1379) 再升正二品。十三年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置,恩功寄禄,无定员。凡有公、侯、伯爵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