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南面军官置,设殿前都点检、副点检,掌御帐宿卫,多用契丹人。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置,统亲军以行从宿卫,掌关防门禁,置殿前都点检、殿前左副都点检、殿前右副都点检,分别兼侍卫将军正、副都指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官名。西汉置,《汉书·郊祀志》记奕大为胶东王尚方,颜师古注:“主方药”。
官署名。宋朝置,隶卫尉寺,掌收藏有关大礼什物。官库名。宋置,属卫尉寺,掌收储有关大礼什物。
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编号记档,分司办理,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通设满、汉司官各一人,由各司、署、处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
武官名。西汉设置,为护军都尉的属官, 王贺曾为之, 见《汉书·艺文志》。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