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翊军校尉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南朝宋置,员七人,太子三校之一,隶太子左、右卫率。南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
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三校尉”。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南朝宋置,员七人,太子三校之一,隶太子左、右卫率。南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
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三校尉”。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长官。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名。吐蕃官,即小相,置一人,与大相、内大相、副相、内副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四品。
郡分职诸曹之一。北魏、北齐置,有租曹掾及佐,掌租赋之事。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官名。见“右中郎将”。
女官名。北魏置。视四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官名。北齐置。参见“黄户局”。官名。北齐鼓吹署令所属有黄户局丞,掌供乐人衣服。
即中兵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