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关。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及中央法令综理全省政务。由国民政府选任委员七至九人,并制定主席一人,组织省政府委员会,行使职权。设秘书处及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等厅。后改主席
官名。清朝工部、内务府及各王府所设管辖匠役之官。内务府司匠正八品,王府司匠从八品,工部、内务府制造司匠从九品。此外,尚有副司匠、委署司匠等名目。吏员名。清制,内务府营造、广储两司所属造办器物的库作,均
汉朝宫名,哀帝祖母皇太太后居之,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见《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参见“永信少府”条。
官名。清光绪末年置阿尔泰办事大臣。驻承化寺(今新疆省阿勒泰),辖阿尔泰乌梁海、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三部地。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仍沿旧制,设阿尔泰办事长官一人,直隶中央,掌理阿尔泰地区军务、民政、司法、外交
明清吏部铨选制度。亦称抽签,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万历二十九年(1601)倪斯蕙创议掣签法,由候选者自行抽签,以定选授先后。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清朝沿用此法,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
元代中书令下设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中书令缺,则掌中书省事,助天子理万机。见《元史·百官一·中书令》。明初承元制,设中书省,置左、右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以左为上
官名。管理河津渡口。北齐隶护军府,从九品上。隋初隶都水台(都水监),上津尉从八品,有丞二员; 中津尉正九品上,有丞一员。下津不置尉。炀帝大业三年(607) 后隶都水监舟楫署。唐朝改名“津令”。官名。掌
即“壮达”。
参见“东道慰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