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贵州清吏司”。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六年(728)以监察御史兼巡传驿,二十五年又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肃宗乾元元年(758)以第五琦充诸道馆驿使,代宗大历五年(770)杜济除京兆尹充本府馆驿使,自后京兆尹常带使,
伎术官名。见“奉上太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马”。佐大司马卿掌军政以及官员迁调。北周孝闵帝时尉迟纲任职,总统宿卫禁兵。亦可统兵出征或暂时在外驻守。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
官名。①十六国南燕置。代表尚书台巡行郡县,不常驻固定地区。《晋书·慕容德载记》:“以(尚书韩)为使持节、 散骑常侍、 行台尚书, 巡郡县隐实,得荫户五万八千。”② 北魏置,为行台长官。
见“僧录司”。
吏名。金朝始置,掌诸仓、草场之钱粮帐目。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草场设二人。元朝沿置,凡与钱粮有关之仓、库、务中均设有,员额不等,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467)置,为九嫔之一。齐不置。梁、陈复置,陈亦位列九嫔。隋、唐不设。宋朝置在淑仪下、顺仪上,正二品,属“嫔”。内命妇名。南朝宋泰始三年(公元467年)所置九嫔之一,为皇帝之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姓公府、庶姓持节府僚属。梁自七班至三班,陈自六品至九品,随府主地位而定。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诸督府亦增置。
官制用语。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周书·王勇传》:“(新阳郡公王勇)又论讨茹茹功,别封永固县伯,邑五百户。时有别封者,例听回授次子,勇独请封兄子元兴,时人义之。”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