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分掌西北、西南二招讨之地。
官名,汉置,俸二百石,共三人,主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广西省二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09)置。每局一或二人,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协理全局事务,议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权。
官名。南朝宋置,统领骑官。《南齐书·周盘龙传》: “元徽二年(474),桂阳贼起,盘龙时为冗从仆射、骑官主、领马军主。”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法吏司,各郎中一人,职方、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
官名合称。见“机宜”。
满语。意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