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院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北齐置。参见“游猎部”。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
官名,西汉置。汉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成帝三年省去丞。东汉省去前后中三校,只留左右两校,六百石,各有丞一人。见《汉书·百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书·匡衡传》记丞相府有集曹掾,主管郡国上计。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此外,《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隶释》五《巴郡太守张
官名。汉置,属京兆尹,见《汉书·郊祀志下》,掌管大祭祀时太牢等祭祀食品的供应。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尚书台、御史台等官署的属吏。《晋书·艺术·戴洋传》: “吴末为台吏,知吴将亡,托病不仕。”《旧五代史·职官志》: “(御史中丞卢文纪) 令台吏谕以旧仪相见。”
即“礼部试”。(1)礼部主持的科举考试。唐代初制,应省试者到尚书省后,须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以考功员外郎试之,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专掌之。至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 考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初隶巡警部。掌全国警察行政、警务人员考绩、经费预决算、户口等事。辖行政、考绩、统计、户籍四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每科设员外郎一人。三十
官署名。南宋置,属工部,掌器甲制造之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