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宣抚判官简称。
宣抚判官简称。
妃嫔封号。西汉置,视二千石,比少上造。东汉亦置,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已。汉末魏置为第五等内官。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定比视二千石。晋武帝重定内官,位三夫人九嫔之下,爵视千石以下。十六国前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曹操置,以曹洪为之,位在扬武中郎将下。一说曹操于建安(196—220)中置鹰扬将军,以曹洪任之。见《三国志·曹洪传》。武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帅兵征伐。《三国志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班行符命。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每一将又置前后左右中五帅,共六十人。将持节,称太一之使,帅持幢,称五帝之使,分行四方,班行符命。见《汉书·王莽传中》。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戎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掌书”。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正六品,升授。官名。金、元、明都设此官,武职。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元明为正六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
又作土番宣慰司,即“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参见“丁忧”。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隶中书省刑部,掌孥收产没之籍。设提领、同提领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
官署名。① 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丞、宫教博士各二员,用宦官;炀帝大业三年(607)隶长秋监,改局为署,参用士人。唐朝复隶内侍省(监),用宦官,令二员、丞三员,掌宫人簿帐、女工; 妇人配没,工缝巧者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