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者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位在统制下、副统制上。武官名。南宋置,为统制的副职,见“统制”。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户部,掌榷酤、官麹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军帅将军豫章李淑上书谏。”
官名。北齐置。为皇帝侍从武官首领之一,属左、右卫府,下统御仗副都督、御仗五职、御仗等。掌舆驾出入仗卫。从四品上。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置于丞相府,有掾、属各一人,掌戎杖器械,秩第七品;蜀吴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蜀吴无考。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设铠曹属一人。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
官名。西汉武帝置,为统兵武官名号,以路博德为之,后渐为官名。东汉、魏、晋、南北朝,迄隋,皆置为将军名号。高昌亦置。东汉末至三国魏,地位较高。三国魏、两晋、南朝宋皆为五品,梁为武职二十四班之第四班,陈八
官名。见“司狱司”。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七月置,掌同内城工巡局。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下设监督、总办、帮办等。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支应处、待质所、发审处。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外城巡捕西
官名。两晋南北朝诸公、军府僚属之一,亦作中兵参军事。掌本府中兵曹事务,兼备参谋谘询。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东晋南北朝沿置。唯东晋末至南朝宋改置中直兵参军,兼领中兵、直兵二曹。南齐、梁、陈则分置中兵
参见“外务部总理王大臣”。官名。清置,光绪二十七年,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置总理亲王,总理外交事务,掌交涉,布德信,保护侨民等。其佐官有会办尚书、兼会办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等。宣统三年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