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楚置。一说相当后世拾遗一类的谏议官。《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张守节《正义》: “盖今左右拾遗之类”。官名。战国时楚国有此官,参议国事,发布号令,
官名。隋、唐内侍省内仆局次官。隋朝置三员,从九品; 唐朝置二员,正九品下。中宫有出,则居右,与令夹引之。
官署名。辽朝置,属南面官。统领归圣军。设都总管、副总管、判官等职。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中的初等。北洋政府始置,分为上尉、中尉、少尉三级,以下还有准尉一级。国民党政府沿置。
吏名。北宋鞍辔库置,协助监官处理有关事务。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榷易使置,后定为正七品。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正五品中。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
官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常文通以南天水太守任此。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御前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