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北朝时期都督所统辖的区域。东汉末年军事扰攘,于是有都督制度的兴起。都督本为统军而设,然而在军事时期都督既握军权,势必凌驾于刺史之上,干涉民刑诸政。自西晋末年起且例兼治所之州刺史,并能节制治所以外
明清时童生经考试录取为生员者称为入学,亦称“进学”,见该条。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官制用语。宋朝知州、通判等官离原籍二千里以上,其随侍缌麻以上亲参加科考,称满里子弟。例由各转运司举行别头试,即牒试或漕试。
官署名。魏晋南朝为尚书省诸曹之一,设郎(郎中)为长官。西晋一度设尚书主之。掌车舆畜牧之政。当时战争频繁,故马政尤重。或说魏隶左民尚书,西晋初有“驾部尚书”,当隶之。南朝隶左民尚书,兼辖车府署。北魏前期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都镇抚司而置。后改留守都卫。八年复为留守卫。详见“留守五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宫门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官名。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置。于中营制将军下,设左、右、前、后各一人;其他四营制将军下,各设左、右二人,四品。与制将军同为本营大帅。
官名。战国置。武官。守城主将的副职,即副将。《墨子·号令》:“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今赐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