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典命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文书名。清朝高级官衙间相互行文时使用的平行文书。如在京部院衙门之间、各部院与各省总督、巡抚、将军、都统之间、总督与巡抚之间等相互行文时均用之,文武衙门之间,如督抚与提督、巡抚与总兵、布按二司与参将、游
官名。见“饭上人”。
官名。见“公府铠曹”。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负责边境侦察敌情的小吏。《韩非子·说林上》: “子胥出走,边候得之。”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
官名。南宋宁宗开禧元年 (1205) 置,以授韩侂胄,位在宰相之上。官名。宋代韩侂胄为此官,位在丞相上。见《宋史·职官一》。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保管王的金玉、玩好、兵器、车辆、旗帜、彩色绸缎及一切珍贵的物品。王者掌赐臣民的财物,由玉府供应。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玉府上士,正三命;玉府中士,
官名。三国魏、西晋皆置,七品。隶尚书台诸曹。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诸曹属吏,七品,掌庶务。参看“典事”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三国魏、南朝梁、北魏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后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中,
官名。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二十四员,以主神御之物,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任满十二年授官。杂任职名。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凡任掌座满十二年,皆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