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正七品下,宋制秩正七品。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都水监。官署名。唐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都水监为水衡监,都水使者改为水衡都尉。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即天子、国君、皇帝。《汉书·贾谊传》:“反君事仇,行若狗彘,已而抗节致忠,行出乎烈士,人主使然也。”“人主将何便于此?”皇帝的称谓。《汉书·贾谊传》:“人主之尊譬如堂案。”杜甫《莫相疑行》诗:“往时文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避真宗谥号,改文明殿学士置。八年,丁度罢参知政事,遂加此职。不久,以御史言紫宸不可为官称,改为观文殿学士。
官署名。元末设置,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顺帝时变乱时起,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文书送到南台则路途不便,直送内台又无先例,于是御史大夫鄂勒特穆奏请在福建设立分台,上述各处文书便可由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