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尚书右丞

尚书右丞

官名。东汉始置,为尚书台佐贰官,居尚书左丞下,秩四百石。掌授廪假钱谷,假署印绶,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及诸财用库藏,并与左丞通掌台内庶务,保管文书章奏。魏、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位次尚书,与左丞共掌尚书都省庶务,率诸都令史监督稽核诸尚书曹、郎曹政务,纠举弹劾百官。右丞又掌本省库藏庐舍,督录远道州郡文书章奏,凡兵士百工名籍、内外库藏谷帛、刑狱诉讼、军械、田地、州郡租布、户籍、行政区划,州郡县长官免赠收捕等文书奏事皆属之。魏、晋、宋六品,梁八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略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四品。北齐沿置,从四品,与左丞共掌都省庶务外,又管理省内用度杂物,不掌弹纠,监督驾部、虞曹、屯田、起部、都兵、比部、水部、膳部、仓部、金部、库部诸郎曹政务。隋、唐左丞缺,则通判都省事。领右司郎中、员外郎,监督稽核兵、刑、工三部十二司。高宗龙朔二年(662)曾改名右肃机,咸亨元年(670)复旧。隋从四品,唐初正四品下,武则天永昌元年(689)升从三品下,如意元年(692)复改正四品下。又,隋行台尚书省亦置,视从四品。唐朝罢尚书令,玄宗开元 (713—741) 以后,仆射、尚书亦渐成名誉职务,尚书省政务实由左、右丞主持,实权反在仆射之上。诏敕经门下省审查后,须经左、右丞复审,有权封驳,或有加“同平章事”衔成为宰相,入政事堂议政者。五代因之。后梁开平二年 (908) 改名右司侍郎,后唐同光元年(923)复旧,长兴元年 (930) 升为正四品。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不预省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升为正二品,位列执政,为宰相副贰,居六部尚书上,参议大政,与左、右仆射合治省事。南宋省。辽朝为南面朝官。金、元亦为执政,佐宰相治省事,正二品。时行台尚书省、行尚书省亦置。元朝号右辖,位居左丞上。后尚书省并入中书省,遂废。参见“尚书台”、“尚书省”。


官名,东汉置,俸四百石,掌假署印绶,及笔墨纸砚诸财用库藏。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与左丞无所不统。见《后汉书·百官志》及蔡质《汉仪》。其后,魏、晋、南北朝、隋、唐、宋、金、元皆置,详“尚书左丞”条。

猜你喜欢

  • 平章

    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重事、平章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的省称。官名。《新唐书·百官志一》说:“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少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

  • 保愈郎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上,称保愈郎。见《金史·百官一》。

  • 陕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陕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宗人府、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

  • 南王府

    即“南大王院”。

  • 乌桓校尉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的省称,秩比二千石,掌护乌桓胡,兼护鲜卑。属官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俸皆六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安帝纪》:“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度辽将军耿夔救之。”又《

  • 祭祀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太上皇李隆基思张九龄预见安禄山必反,遣中使至曲江祭之。

  • 行太仆寺

    官署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北平及辽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处行太仆寺,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于兵部。山西、北平、陕西,每寺设少卿一人,丞三人; 甘肃、辽东,每寺设少卿、丞各一人。永乐元年(

  • 信使

    信使即使臣,也指传递文书信件的使者。《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喻巴蜀檄》:“陛下患使者有司之若彼,悼不肖愚民之如此,故遣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唐杜甫《送王十五判官诗》:“黔阳信使应稀少,莫怪频频劝酒杯

  • 国用参计所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

  • 门下议曹

    吏名,也称议曹,汉朝丞相府、郡、国、县皆置。无固定职事,掌谋议应对。《旧汉议》:“丞相府有议曹,郡国县亦有。”《汉书·循吏·龚遂传》:“上遣使者征遂,议曹王生愿从……乃臣议曹教戒臣也……议曹王生为水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