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兵部,大通关,在京羽林右等三卫,及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凤阳等各卫,洪塘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二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察刑部、太医院事务。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兵部,大通关,在京羽林右等三卫,及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凤阳等各卫,洪塘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二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察刑部、太医院事务。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骑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分为二等,叙正四品。参见“骑都尉”。
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后汉书·梁统传》:“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
官名。元置,见“大都路都总管府”。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
官署名。宋朝置,掌朝会、游幸、宴享司仪,文武官员自宰相、宗室亲王以下及外国使节与少数族首领朝见、谢辞,按品秩引导叙班,赞其拜舞并纠失仪之事。庆礼奉表由东上閤门掌之,慰礼进名由西上閤门掌之。北宋前期,閤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清制,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骑射、满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