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同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等升任。
官名。清置,又称州同知,从六品,为知州的佐官,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州》。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等升任。
官名。清置,又称州同知,从六品,为知州的佐官,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州》。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用宦者。隶长秋寺。
匈奴王号名,位在骨都侯上,掌兵众,有部土。参看“温吾”条。
掌管里社日常事务、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又《后汉书·王脩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邻
官名。金朝始置,为世袭军职。金太祖时于都统下置,统领猛安、谋克。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废罢。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封右、中、左三万户,分领属下军民。元朝建立后,于中枢及各路置万户府,以统兵多少分上、中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龙厩令置,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置二员,增为从六品。唐朝二员,从七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清朝侍卫处侍卫奉命于卡伦(蒙古地区之哨卡) 戍守任事者。定制,乌里雅苏台九人,科布多二人。凡派往者皆有赏。任事三年,任满准由该处将军、大臣酌保。清置。清代驻新疆的边防官有卡伦侍卫。“卡伦”意为“
见“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官署名,金朝承安四年(1199)改提刑司设。掌一路之司法刑狱、考核官吏,兼劝农桑。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元世祖至元六年(1268)设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
郡分职吏名。汉置,见“市掾”。
官名。同“太傅”。周朝置。君王及太子的教导官。详“太傅”。官名,即“太傅”,大与太通。西汉时南越置,掌导王以善。《史记·南越列传》:“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以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