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周书·王勇传》:“(新阳郡公王勇)又论讨茹茹功,别封永固县伯,邑五百户。时有别封者,例听回授次子,勇独请封兄子元兴,时人义之。”②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主田猎及领兵征伐。《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第二八一片: “戊子卜, 宾, 贞犬族裒田。《员鼎铭》: “王兽(狩)于昏献,王命员执犬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分飞龙院置,掌马牧之事。
见“同知太常礼院事”。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
东汉至南朝、北魏为廷尉尊称。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正式官称,十一班。陈因之,三品、中二千石。官名,东汉置,为廷尉长官,俸中二千石,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的疑难案件,皆处当以报。属官有正和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官署名。金、元均置。管理城市民政。金置于诸府、节镇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元置于路、府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官署名。金置于诸府与节镇,掌同警巡使。设录事一人,秩正八品;判官一人,秩正九品;下设司吏,户一
年俸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有秩”,百石以下称“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官名。东汉末置。《三国志·公孙瓒传》:“太祖与袁绍相拒于官渡,阎柔遣使诣太祖受事,迁护乌丸校尉,而(鲜于)辅身诣太祖,拜左度辽将军。”一说拜鲜于辅为右度辽将军。将军名,东汉末年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