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东汉公府有法曹,主邮驿科程事;汉代郡亦置此职,《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
代行大将军职事。《后汉书·寇恂传》:“乃拜恂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凡将军皆掌征伐。参看“大将军”条。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后侍中士”。
见“经度制置使”。
官名。觯为古代酒器。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隋制一百人,唐制一百二十人,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
官名。元、明、清三朝地方各州道正司之长官。详“道正”。
官名。详见“左右中牧官都尉”。
官名,秦置汉因之,为特种兵将领。鉟,长刃兵器,是一种剑形刀。见《历代职官简释·长鉟都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隆虑克侯周灶》:“以卒从起砀,以连敖入汉,以长鉟都尉击项籍,侯。”注:“师古曰:长鉟
①爵名。周朝诸侯官制士一级爵位的第二等。《礼记·王制第五》: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②新莽官秩名。《汉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