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文帝置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又改刑部郎为宪部郎,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汉朝诸侯王子弟封侯者。西汉初年已有。武帝采纳主父偃建议,又于元朔二年(前127)诏令诸侯王推私恩分子弟封邑,由皇帝制定名号,以此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强化中央集权。指王子被封为侯者。汉朝皇子封王,诸王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为太府寺常平署长官,一员,从七品下: 掌仓储之事。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署名。元置,为地方军事机构。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都万户府。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后定置都万户一人,秩正三品,副都万户一人,秩从三品;经历一人
官名。元置,属司天监,员额一人。
官名。十六国前赵置,拜卜泰为之,仪同三司,领太子太傅。后赵石虎建武(335—348)中复置,位在左、右光禄大夫之上。参见“光禄大夫”。
关吏名。南朝置。《隋书·食货》:“又都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其获炭鱼薪之类过津者,并十分税一以入官。”
州分职吏名。晋置,见“都水从事”。
奉命出使之人。《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官名,即使臣,掌奉诏去办理某事,事毕即罢。《后汉书·孝献帝纪》:“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三国志·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