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金吾卫中郎将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其左翊府置为长官。员一人,正四品下,掌领本府翊卫,督京城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员助巡; 入阁日,升殿受状。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北宋前期为四品,南宋多不除授。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其左翊府置为长官。员一人,正四品下,掌领本府翊卫,督京城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员助巡; 入阁日,升殿受状。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北宋前期为四品,南宋多不除授。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县学都设教谕一官,掌教诲训迪所属学校学生。见《明史·职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官署名。简称草场。北宋置,掌草料储积、出纳等事务。设监官、监门官等。初隶提点仓场所,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司农寺。官署名。简称草场,属司农寺或提点仓场所,设监官、监门官等。司农寺所属有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 由符玺郎改名,员四人,从六品上,为门下省符玺局长官。居宫禁中,掌管皇帝玺印,事简职重。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名符玺郎,玄宗开元元年(713) 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
官名。东晋、南朝置。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下设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较简。官名。隋设此官,负责在
官职相同职掌不同。《诗经·大雅·板》:“我虽异事,及尔同寮。”郑玄笺: “我虽与尔职事异者,乃与女(汝)同官,俱为卿士。”
官名,东汉置,掌典校秘书。《后汉书·马融列传》:“(永初)四年,拜为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见“尚酝局”。
官名。见“内翻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