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院
官署名。即京朝官差遣院。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993)罢,以其事归审官院。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的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并入审官院。
官署名。即京朝官差遣院。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993)罢,以其事归审官院。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的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并入审官院。
官名。北周东京小宗伯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春官府长官,赵芬任职时兼摄夏官府事,并与小司寇长孙平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明成祖永乐由南京迁都北京,北京称顺天府,主官为府尹,体制与南京应天府府尹同。清朝因之,置府尹一人,正三品,与古代的京兆尹制度略同。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翊正司,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殷朝置。后宫女官。殷朝卜辞及金文常见“妇某”称谓,如“妇好”,“妇辛”等等。参见“世妇”。
官名。清朝火器营之长官。康熙三十年(1691)置,于王、公、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无定员。随同掌印总统大臣一道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
官名,新莽置。省称均官。设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主要是平准物价,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新莽败亡后即废。官名,也省称均官。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平准
分曹侍御史的合称,晋置侍御史九人,分十三曹治事,其曹名如下:一、吏曹,二、课第曹、三、直事曹,四、印曹,五、中都督曹,六、外都督曹,七、媒曹,八、符节曹,九、中垒曹,十、水曹,十一、营军曹,十二、法曹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海军舰队司令处”。
官署名。清朝户部三库库大使办事处所。参见“三库库大使”。
官府文书名。宋朝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寺、监发往下级官府的公文,称部符。符末署:“符到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