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应天府

应天府

府名。①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以原宋州(今河南商丘)升置,为陪都,置官如开封府。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改归德府。②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改集庆路 (今南京市) 置。洪武元年(1368)建国后,实际以此为京师,十一年正式定都。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以应天府为南京; 洪熙元年(1425)复为京师,正统六年(1441)重定为南京。初置知府,洪武三年后改府尹,员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 给中一人,正五品; 通判二人,正六品; 推官一人,从六品。下设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所辖上元、江宁二县,及司狱司、织染局、都税局、宣课司、税课局、龙江递运所、批验所、河泊所、龙江关、石灰山关等。

猜你喜欢

  • 散伯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

  • 通政使司左参议

    官名。明朝通政使司置,左、右各一人,正五品,佐通政使掌受内外章奏封驳之事。

  • 军事次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军事部的副长官。见“军事部”。

  • 拘留所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

  • 事故官

    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凡因亲属处以极刑,或老疾不赴任所,或本人犯有笞、杖、徒、流之罪,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均以事故谪免。

  • 勋一府中郎将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勋卫之属宿卫。

  • 文班林牙

    官名。辽置,为文班司的副主官。见“文班司”。

  • 四等爵

    爵位制度。指王、公、侯、子四等,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404) 废伯、男而置。后复设伯、男。

  • 北院统军使

    官名,辽国置,属北面官,为北院都统军使司官员,掌北院从军之政令。其佐官有北院副统军使、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

    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置,隶詹事院,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后改隶徽政院,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