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乐部管理大臣”。官名。清置,即管理乐部大臣。见“乐部”。
官署名。元朝置,掌印造、发行钞币。宪宗三年 (1253) 始于京兆路立司,印钞以佐经用。七年,罢司。世祖中统元年 (1260),置诸路交钞提举司,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至元三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雕刻玉器。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南宋置为侍卫马军司长官,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掌马军之政令。武官名。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元置,属宣课提举司,秩从七品,掌该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官署名。明朝设于京师的税务部门。凡二: 崇文门、德胜门。掌商业税的征课。各设副使一人进行管理。
官名。金朝置。宗庙执事。视察册宝殿封缄,由太常官担任。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掌诸王府护卫。详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
又作“朝庭”。①帝王议政之所。《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庭,便便言,唯谨尔。”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②指天子。《后汉书·王允传》:“朝廷幼小,恃我而已。”李贤注:“朝廷,谓天子也。”1、天子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