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尚书省礼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官署名。明代内官有司礼监,简称司礼,负责宫廷礼节、内外章奏等。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主将,管理所辖区域的军政事务。多以刺史、郡守或都督数州及数防诸军事兼领此职,下设长史。江陵曾设副防主,余防不详。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亦置,掌同诸镇。官名。南北朝时设此官。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为都水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水监复置都水使者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主官。见“都水监”。
官名。即卫尉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复;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又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卫尉少卿。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实业局,见该条。
官名。唐朝王府亲事府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统亲事亲兵守卫、陪从,兼知鞍马。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河道、水利及其他工程事项。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分为数途: 开列具题升者,大学士以尚书、左都御史升任; 论俸引见升者,汉司业、赞善以修撰、编修、检讨引见升任; 拣选引见升者,满洲国子监司业,以科甲出身
(1)官名。汉代公主的属官。《汉书·艺文志》》有“平阳公主舍人周长孺”,颜师古注:“舍人,家人也,主家事者也。”(2)杂任职名,唐置,属公主邑司,员额二人,佐家令埋公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