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司令行营
总司令的作战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存在期间(公元1929年3月至1931年10月),曾在南昌组成总司令行营,何应钦与蒋介石先后以代总司令和总司令身份在行营指挥过对中央苏区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围剿”,均遭失败。
总司令的作战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存在期间(公元1929年3月至1931年10月),曾在南昌组成总司令行营,何应钦与蒋介石先后以代总司令和总司令身份在行营指挥过对中央苏区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围剿”,均遭失败。
官名。魏晋南北朝置,位在司徒右长史上。魏、晋、宋六品,梁十二班、陈四品,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三品; 北齐从三品。参见“司徒右长史”。官名,三国魏置,左、右长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驾驭天子金车。《周礼·夏官》: “齐仆,下大夫二人”,“掌驭金路以宾、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其法仪,各以其等为车送逆之节”。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三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二品。
官名。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总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回回星历学者扎马鲁丁制西域天文仪器七种及《万年历》。八年,立回回司天司,秩从五品,以扎马鲁丁为提点。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回回司天监。
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凡律师、会计师、农工矿业技师与技副、医师、药师、兽医、助产士、护士及其他依法规应领证书的人员,均应经考试定其资格此种人员参加的考试专门划为一类,称为专门职业与技术人员考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设达鲁花赤一人,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警察职名。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其地位次于警正;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得充警察分所所长。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于县,掌全县警察事务,其地位相当于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