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禁卫事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禁卫局长官。详“禁卫局”。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禁卫局长官。详“禁卫局”。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农工商部尚书设。并作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参加阁议。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员额一人。见“农工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公主属官,主管公主府藏之事。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将,总掌陆军测量事务。
官名合称。唐、五代为御史台之台院侍御史、殿院殿中侍御史、察院监察御史。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员一人,为太府卿副贰,四班。陈因之,八品、六百石。北魏亦置,位次太府少卿,七品。北齐置为太府寺属官,七品。隋朝沿置,员六人,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初员五人,太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正三命。掌管皇帝寝室诸事务。下设主寝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明置,掌书写敕诰等。见《明史·职官三·中书科》,详“中书舍人”条。官名。明代始置,属内阁。员额二十人,掌书写诰敕、制诰、银册、铁卷等事。凡草请诸翰林,宝请诸内府,左卷及勘籍,归诸古今通集库。凡大
官署名。元朝置,掌刊印佛经等务。设于仁宗延祐元年(1314)。三年,升为广福监; 五年,分出延福监,皆正三品。英宗至治元年(1321),广福监降为广福提举司,延福监降为延福提举司,皆为从五品。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官名。民国初军民分治,各省设民政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警备队等,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事,民国五年,改称省长。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