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总税务司署

总税务司署

官署名。清后期中央海关行政机关。咸丰十年(1860)设于上海,同治三年(1864)迁北京。掌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置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分总务、机要、统计、汉文、铨叙五科,造册处、驻外办事处、内债基金处。宣统二年(1910),省副总税务司。税务司以下各关职员悉由英人总税务司任免,总理衙门、外务部均无从干涉。


官署名。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上海成立江海关,征收洋税,清政府虽派司税管理,实际上由英、美、法的委员主持,司税仅帮同洋员纠察而已。八年(公元1858年),为办五口通商税务,改司税为正副税务司各一人,直接由英美人充任。十年(公元1861年)成立全国性的总税务司署,始设于上海,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八月迁至北京。掌理全国海关税及行政事务,名义上其初属于总理衙门,后改属税务处,实际上是独立机关。设正副总税务司各一人,均由洋人担任。内部组织分设五科三处:总务科,掌各常关事务。设洋员正副主任各一人,华员帮办无定额。机要科,掌理机要文件。设洋员正主任一人,原设副主任一人,后裁撤,改置洋员帮办一人。统计科,总管海关会议,兼管债务赔款并审查各海关会议事务。设正主任一人,副主任五人,均为洋员;华员帮办无定额。汉文科,掌理各关汉文报告及总税务司与政府往来公文。设正副主任各一人,由洋员中通晓汉文者充任,华员帮办、供事无定额。铨叙科,负责关员任免事务。设洋员正副主任各一人,华员帮办、供事无定额。造册处,设于上海,掌管编制、印刷、统计及供给纸张、帐册、文具等事。设正主任一人,以洋员充任,副主任二人,其中洋员一人,华员一人为署缺;帮办、供事无定员。驻外办事处,设于伦敦。掌管采办海关用品,招用人员,接洽偿还各国借款,支付关员来华旅费等事。设主任一人,帮办无定额,均为洋员。内债基金处,设于京师,专管政府委办的内债基金事宜。设主任一人,汉文文案一人,均为洋员,华员帮办、供事无定额。辛亥革命以后,总税务司署依然存在,北洋政府时期名义上仍属于税务处,内部分设总务局、汉文局、统计局•审计局、伦敦局和人事局,共为六局。各设局长一人,均可指挥各地海关,与总税务司的命令有同等效力。六局长中,以总务局长的地位最高,自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撤销副税务司后,其职权事实上为总务局长所掌握。北洋政府沿置。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税务司署隶属于财政部的关务署,督促各地海关税务司办理征税事务。

猜你喜欢

  • 陆军部右丞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 沮渠

    官名。匈奴置。为匈奴语音译,亦译作且渠。分置左、右,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一译作卜氏)充任。

  • 前资官

    唐代官资的一种。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成资”、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 得

  • 典吏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

  • 执法官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执行军法。军一级设总执法官,镇一级设正执法官。(2)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掌执行军法。

  • 御营使司都统制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为御营使司统兵官。四年,随御营使司罢。

  • 京兆按察司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 奉常正卿

    官名。即太常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太常卿。参见“太常卿”。

  • 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一月置稽察守卫处,以贝勒载涛、毓朗、尚书铁良总司稽察守卫。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派阿穆尔灵圭、载润总理两翼前锋八旗护军翼内务府三旗军等营,专司整顿各该营用

  • 大行台吏部郎中

    官名。北魏置,东魏沿之。《北齐书·封隆之传》: “兴和(539—542)初,(平阳太守封子绘)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参见“大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