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郎中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南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①指一般官吏。《尚书·商书·盘庚》: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②指专司某一职事的随从官员。《周礼·天官·大宰》:“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郑玄注:“执事,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由太史丞改名,置二员,升为正四品上,为司天监副贰。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司天监为太史局,遂废。官名。司天监的副职。见“司天监”。
蒙古语,意为“司膳”、“厨师”。蒙、元怯薛执事名。又译宝儿赤、卜儿赤、博儿赤、保兀儿赤、保儿赤。掌宫廷烹饪与宴饮。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郁人下士二人,掌管裸器,凡祭祀和接待宾客行裸礼,把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北周因之置掌郁中士,正二命,掌郁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唐于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诏举,熊执易等二人及第; 贞元十年(公元794年)诏举,朱颖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冯苞等二人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