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副官长
为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为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
监察御史里行、殿中侍御史里行等简称。官名。唐宋皆置,有监察御史里行、殿中里行等,都不是正官,无员限数。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所掌事项包括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工商部工务司和商务司的全部职掌。参见“工务司”、“商务司”。
官名。即辟雍学正。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员五人,负责执行学规。宣和三年(1121)罢。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掌管刀剑。《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阖闾使掌剑大夫以莫耶献之。”
官名。蒙古国时,置札鲁花赤(断事官) 会决庶务。元世祖至元二年 (1265),置二员,累增至十三员,后为大宗正府正官,从一品。世祖朝末年,增至四十六员。后稍有减少,定制设四十二员,以诸王一人为长,其余
内官名。皇帝嫔妃。唐朝内官置为九嫔之六,正二品。宋朝为内命妇之一,位修容下、充仪上,正二品。金朝亦为九嫔之六,正二品。女官名。隋唐金皆置,为九嫔之一,正二品。修,也写作“脩”。见《新唐书·百官二·内官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晋代内重外轻,士大夫多不愿出任地方官而乐意于任中央官,于是有先经外官著绩然后入为内官的限制。
即“民曹郎”。
官署名。南宋置,编修会要,属秘书省。设提举编修会要,以宰相兼; 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官署名。宋代置,属秘书省。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书省官校《国朝会要》。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