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吏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
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
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郡分职吏名。汉代置,见《隶释》三《白石神君碑》;又有供曹掾、史,祠仁德掾、史,分别见《隶释》二《华山亭碑》与《隶释》三三《无极山碑》;均为郡国境内祭祀名山大川或先圣先贤庙所专设的掾、史,其职事与时曹相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统领大帐皮室军之北皮室军。设详稳。亦称“北皮室军详稳司”。参见“大帐皮室军”。
①春秋齐国五行政长官合称。《国语·齐语》:“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齐制,郊以外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 三乡为县,县有县帅; 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各省漕粮漕折漕项等奏销,考成春秋拨册及临时蠲缓等款,稽核京外各仓积储支放等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枪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东汉大将军营部所属职吏。《续汉书·百官志》:“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官名,为将军属官,掌兵事器械。见《后汉书·百官志》。
即“著作郎”。《晋书·百官志》: “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详见“著作郎。”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083)置,隶储政院,秩正三品,有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东宫饮膳供帐仓库; 三十一年改名内宰司,隶徽政院。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立,秩升从二品,武宗
即“江南清吏司”。
见“都提举万亿宝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