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押司

押司

吏名。又称押司官。宋朝州县及部分中央机构设。地位在手分之上,常负责某一方面事务,如负责粮料,为粮料押司官等。县押司则与县录事合称押录,为县衙最高吏员。


吏员名。又称押司官,宋置于部分中央官署及州、县,掌理案牍等各种事务。见于中央官署的如御药院、内东门司、群牧司所属均有押司官;置于诸州的押司,往往掌管某一方面的事务,如管理粮料,称为粮料押司官,其地位低于孔目,高于手分;置于县的则与录司合称“押录”,为县的最高级吏人。

猜你喜欢

  • 特牛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管理公牛之牧养。隶太仆寺驼牛署。

  • 都厢

    见“厢宫”。

  • 管狱员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 中政院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

  •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掌兵械修造、收藏。参见“库人”。

  • 两巡使

    见左、右巡使。

  • 佽飞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详见“左弋令丞”。

  • 小刑部上士、下士

    官名。见“刑部中大夫”。

  • 右推案

    见“左右推案”。

  • 正总权

    官名。参见“正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