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置,为翰林院官员。各掌专经讲义。《明史·职官二·翰林院》:“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官名。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各掌专经讲解,秩正八品,员
官名。《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制作书写工具曲刀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筑氏为削。”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所有各机关的任用人员,均须填表送铨叙部审查,合格者方能正式任用。此种手续所有文职人员均须履行,如果任用的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专差御史名。明置,其职任是督理陕西临洮、河州、西宁各茶马司,收贮川、陕地方所产官茶与少数民族交易马匹,并禁止私茶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清初沿明制置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省,
官名。北魏置。多简称为外都大官,并与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诉讼。属官有外都下大夫、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吊
官名,辽朝置。夷离毕为夷离毕院(视如汉官的刑部)长官,掌刑狱。知夷离毕事为夷离之佐官,佐夷离毕掌刑狱。见《辽史·百官志》。官名。辽置,为夷离毕院的佐官,见“夷离毕”。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改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捐纳人员按卯掣签加捐过班注册,稽察捐生银数及出身履历。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之前,其职任属求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