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修敕令
官名。北宋初,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仁宗天圣五年(1027)以后,改差宰臣提举,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另置删定官,无常员。
官名。宋置,掌编修敕、令、格、式。自熙宁初,编修《三司令式》,命宰相王安石提举,此后编修敕、令、格、式例由宰执充任提举官,以侍从官之通法令者为详定官,旧制二人,宣和中增至七人,靖康中减为三人。另外还设有删定官,无固定员额。
官名。北宋初,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仁宗天圣五年(1027)以后,改差宰臣提举,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另置删定官,无常员。
官名。宋置,掌编修敕、令、格、式。自熙宁初,编修《三司令式》,命宰相王安石提举,此后编修敕、令、格、式例由宰执充任提举官,以侍从官之通法令者为详定官,旧制二人,宣和中增至七人,靖康中减为三人。另外还设有删定官,无固定员额。
官名。北周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五二○《宋永贵墓志》:“大象元年(579),任右宫伯右侍散二命士,二年,迁大都下士。”正一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辞曹主辞讼事。
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别称。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史,《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易师三人,位次易掾,掌授《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小史下大夫佐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小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
官名。晋朝置,司徒府僚属,掌左西曹。多以文史之士充任。南朝沿置。梁八班,陈六品。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训导事宜。
官名 即“验封清吏司郎中”。
官名。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设军储都转运使司,以汪古部人马月合乃为都转运使,下设副使,掌管调集、征发各路军用物资,输往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北)和漠北。次年,马月合乃以饷军有功,升为礼部尚书,官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