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法使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
官名。清置,宣统三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每省一人,为省司法长官。见《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
官名。清置,宣统三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每省一人,为省司法长官。见《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史思明、高秀岩各以所部来降,遣内侍李思敬与乌承恩前往宣慰。其后肃宗、代宗、德宗、宪宗诸朝均曾派遣宣慰劳军之使。
官名。“转运副使”之简称。始见于唐。玄宗开元 (713—741) 中,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以崔希逢等为副。宋朝置,为转运使之佐官。初掌随军供办军需,太宗以后,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遂改为经度一路
官名。掌管军队,为全军统帅。辽以太子或亲王统帅军队,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以大臣统管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清朝以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民国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并在总统府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帮办章奏文移。
宰相职衔。唐朝初年以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共知政事,皆为宰相,中书、门下省长官中书令、侍中皆为正三品官,太宗贞观十七年(643)令太子太保萧瑀、太子詹事李勣同知政事,号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意即同于中书令、侍
匈奴王号名。《后汉书·窦融列传》:“北单于以汉还侍弟,复遣车谐储王等款居延塞,欲入朝见。”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太原,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皇宫中的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妾,西汉末年王莽置。《汉书·王莽传下》:“备和嫔、美御、和人三,位视公;嫔人九,视卿;美人二十七,视大夫;御人八十一,视元士:凡百二十人。”
官名。即右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威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