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
清朝雍正(1723—1735)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均交内阁传抄执行,称为“明发”。凡以此下发之谕旨,首书“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或“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旨”,结尾不署名。
清朝雍正(1723—1735)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均交内阁传抄执行,称为“明发”。凡以此下发之谕旨,首书“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或“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旨”,结尾不署名。
官名。评亦作平。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末魏建国初置,魏文帝黄初元年(220) 改为廷尉评。北魏置。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一员,正六品。隋朝沿置,正六品下,掌审核刑狱,文帝开皇三年(583)罢。
同“册命”。周朝天子对诸侯卿大夫封赏土地官爵的诰命。《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周礼·春官 ·内史》: “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
官名。隋炀帝时宫中女官,虽名“刀人”,并无职掌,只是趋侍左右而已。《隋书·后妃传序》说:“炀帝时,后妃嫔御,无釐妇职,唯端容丽饰,陪从醼游而已……又有承衣刀人,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已(以)下。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农商部直辖机关。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 农商部公布《矿务监督署官制》,设置矿务监督署,并划定矿务局的管辖区域。矿务监督署掌理辖区内一切矿务。设署长一人,佥事一人,技正一至四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三郎大帅。武官名。北魏置,掌领内三郎宿卫。《资治通鉴·宋纪七》记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魏擒王罗汉, 使三郎将守之。”胡三省注:“三郎将盖主内三郎。”
指众臣百官。《荀子·儒效》:“孙卿子曰: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史记·平津侯列传》:“淮南、衡山谋反,治党与方急。弘病甚,自以为无功而封,位至丞相,宜佐明主填抚国家,使人由臣子
1、泛指北匈奴居住的地方。北庭的原义是北匈奴的朝庭,后转为对北匈奴居住地的泛称。《后汉书·班固传》:“会南匈奴掩破北庭,固至私渠海,闻虏中乱,引还。”2、唐朝六都护府之一。长安二年始置,辖盐池等十六府
宋朝礼部郎官之别称。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与酋望往往兼主兵、户籍、礼、刑、官人、工作、财用、客、商贾、马、牛、仓廪诸官; 望苴蛮置十二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事王所,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由曹长有功者补进。
参见“判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