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房
官署名。清朝内阁、军机处及六部、理藩院、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一般称为清(满)档房、汉档房。有称南档房、北档房。亦有称档房者。多设两个档房,亦有设一个或三个者。掌理满、汉文档案,撰拟奏折或题本,并办理本衙门满、蒙官员之题升调补之事。设堂主事、笔贴式、堂书、经承等吏员办理事务。
官署名。清朝内阁、军机处及六部、理藩院、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一般称为清(满)档房、汉档房。有称南档房、北档房。亦有称档房者。多设两个档房,亦有设一个或三个者。掌理满、汉文档案,撰拟奏折或题本,并办理本衙门满、蒙官员之题升调补之事。设堂主事、笔贴式、堂书、经承等吏员办理事务。
官名。隋置,掌外国使臣贵贱等级及立功叙奖。
官名。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副长官。洪武六年 (1373) 始置,初二人,正六品。十三年,升部秩,随改从五品,一人。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之事。二十三年,随司门部并罢。
满语文臣之通称,即“巴克什”。清太宗天聪五年(1631)七月规定,除特赐称此号者,余皆改称笔帖式。参见“巴克什”。
① 曾经为吏的人。② 旧时僚属。东汉时多指被贵戚官僚荐举、辟用的官吏。一些大官僚往往拥有众多故吏,形成社会政治势力。如袁绍及其父祖“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举主或长官与故吏之间,结成一种形同君臣
官名。北洋政府置,属盐运使公署,见该条。
见“殿试”。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即“殿试”,见该条。
官名。简称直隶司郎中。清朝刑部所属直隶清吏司长官。乾隆六年(1741)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金置,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主官为管勾,正八品,以识女真、契丹、汉字人充任,如无,拟识女真、汉字人充任。副职有同管勾一员。
① 举荐。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后世因之。有察举、荐举、奏举等名目。② 宋朝科举制度,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作为一举。一举约三年。凡举人应试,均需登记举数。乡试达到一定举数,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直赴
官名。宋朝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转运使、三衙长官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官名。宋代都督府、制置使司、总领所、留守司、安抚使司、转运使司、三衙长官等所属,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