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正俸

正俸

清朝官员之俸饷。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有俸银、俸米、俸缎等名目。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文职官之俸分十等,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绿营武职之俸分八等,外藩蒙古之俸分九等,回爵之俸分六等。其文职官,从一品至正九品为九等,从九品及未入流列为第十等,俸银从岁支银一百八十递降至三十一两有奇。虽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然官俸之低,自古少见。


额定的俸银。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俸银禄米制”。

猜你喜欢

  • 领直

    参见“东宫领直”。

  • 赞襄政务王大臣

    见“八大臣”② 。

  • 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福州路。二十年,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监治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汀州、漳州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 北部主书郎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多用文学之士。外放可出任郡守,偶有任州刺史者。孝文帝太和 (477—499)改制废。

  • 法部会计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 舂人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舂碾粮食。

  • 县参议会

    县民意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县设参议会,参议员由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产生,每乡(镇)选举一人,并得酌加依法成立的职业团体代表为

  • 西夏中兴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简称西夏提刑按察司。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治司于宁夏府路 (今宁夏银川)。至元十二年,改为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

  • 大首领

    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 佐下军

    春秋晋国等所置下军副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