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民科

民科

官署名。① 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易、土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置。宣德十年 (1435) 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清顺治元年 (1644) 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事,唯福建清吏司分设保民科、河民科,因其兼管赈济与官房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大理院管辖之民事案件审判。置推丞一人,推事九人。分二庭,每庭以五人司审判。另置主簿、录事等书记官。第一庭,以推丞为长,掌宗室民事案与不服京师高等审厅判决民事上告案审理。第二庭,掌不服各省高等审厅判决民事上告案审理。

猜你喜欢

  • 军中典官

    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员之统称。攻克永安(今广西蒙山)前后设。前、后、左、右、中五方位军每军设三十五人,职同监军。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如负责文书者,有“宣诏书”,主全军册籍; “疏附”,主递文书。负责后勤

  • 拽刺

    即“曳刺”。

  • 带队

    武官名。见“团营”。

  • 噶杂拉齐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地亩粮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伊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

  • 提督京营戎政

    官名。明置,京营三大营设提督总兵官一员,不久改提督为总督;更设侍郎一人,协理京营戎政。穆宗隆庆初年,又改总督为提督,改协理为阅视,不久,又改阅视为提督,隆庆四年更改京营制,三营各没提督,九月罢六提督,

  • 第一清

    官制术语,指“清官”中的等级。北魏孝明帝末,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令委派不得人,上疏称:“但郡县选举, 由来共轻, 贵游㑺才, 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

  • 镇国中尉

    爵位名。明置为较低等封爵,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四世孙。官名。明宗室封爵有镇国中尉。《历代职官简释·镇国中尉》:“明制,宗室封爵奉国将军之下为镇国中尉,与将军同以镇、辅、奉三字为高卑之序。”

  • 制勘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 功德司

    官署名。西夏始设,有僧众、护法、出家等功德司。掌管佛教事务。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置,又称功德使司、都功德使司,秩从二品,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及吐蕃军民等事,并经管内廷作佛事。三十一年(1294)罢

  • 郡送故主簿

    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太守在甲郡所辟的主簿,随太守转任乙郡,谓之送故。如《宋书·谢方明传》记其在东晋义熙中为晋陵太守,转南郡相,“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隋书·百官志上》谓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