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
即“江苏清吏司”。
即“江苏清吏司”。
见“鸿胪卿”。官名。为鸿胪寺长官,北齐、隋唐五代宋辽明清都设此官。其职掌见“鸿胪寺”条。
太宰兼录尚书事的简称。《晋书·慕容载记》:“(慕容恪等言)猥以轻才,窃位宰录。”
官名。唐末、五代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将正押衙设为尚书省省职,为转迁之序。其下有同押衙、衙前都虞候、衙前子弟,其它名目撤销。
指皇帝之位。《后汉书·刘盆子传》:“赞曰:赤眉阻乱,盆子探符。虽盗皇器,乃食均输。”注:“皇器犹神器,谓天子位也。”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隶长秋寺。又别领桑园部丞。
政区名。三国魏在县与侯国之外,另增县王国与公国两种相当于县的政区。此种县王国和公国其受封者的地位及身份低于和郡平行的王国的王,故其封国仅相当于县一级政区,受统于郡。
官名。西周置。 见《从盨铭》。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穴氏下士一人,掌攻治蛰居穴中之兽,如熊罴之类,以时献其珍异皮革。北周仿此职置掌皮中士,正二命,掌皮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