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苑监
①官署名。唐朝太仆寺置于冯翊县南十二里(今陕西大荔南),长官为监,有副监、丞各一员,另有主簿、录事等员; 掌储存、牧养陇右群牧牛羊,以供宴享、祭祀及尚食局取用,每岁与典牧署分月供给; 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废,旋复,以养马为主,成为重要育马场之一。②官名。唐朝太仆寺沙苑监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
官名。唐太仆寺所属有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分日而供之。有副监及丞,属官有主簿、录事、府、史、典事、掌固。
①官署名。唐朝太仆寺置于冯翊县南十二里(今陕西大荔南),长官为监,有副监、丞各一员,另有主簿、录事等员; 掌储存、牧养陇右群牧牛羊,以供宴享、祭祀及尚食局取用,每岁与典牧署分月供给; 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废,旋复,以养马为主,成为重要育马场之一。②官名。唐朝太仆寺沙苑监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
官名。唐太仆寺所属有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分日而供之。有副监及丞,属官有主簿、录事、府、史、典事、掌固。
西周春秋时士的主要入仕途径。《礼记·王制》说:“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征指徭役之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
官名。汉代置,属京兆尹。《汉书·张敞传》记张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颜师古注:“贼捕掾,主捕贼者也。絮,姓也。”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于陪都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置南京留司御史台。后置判台事,以三品以上官充任。不及三品者,为权判或管勾。
官署名。五代后梁置,旋改乾文院。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 复置,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绘装钿等器物,设监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内侍、三班使臣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定制,以文、武
官名。北齐大理寺所属有录事。唐沿置,员额二人,秩从九品上,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三年(1656)改钟鼓司设。掌内庭礼乐之事。并考核太监品级。初设总理,左、右协理各一人。十七年,改为礼仪院。
官署名。掌皇帝侍卫。辽为北面官,隶侍卫司,置直长、小底等职。金设于章宗泰和八年(1208),隶殿前都点检司,置提点、使、副使、直长及奉御(旧名入寝殿小底) 与奉职 (旧名不入寝殿小底或外帐小底),掌侍
同“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署名。见“食官署”。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功曹史,陈沿置。北齐王府亦置此职。参见“王府功曹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