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籴便司
官署名。宋朝初年,差京朝官掌河北市籴粮草。其后,以转运使兼领。后置河北籴便司专领其事,设提举或勾当官一员掌之。哲宗绍圣三年(1096),复令转运司兼领。元符三年(1100),复置。徽宗大观元年(1107),再改由都转运使提举籴便粮草。
官署名。宋朝初年,差京朝官掌河北市籴粮草。其后,以转运使兼领。后置河北籴便司专领其事,设提举或勾当官一员掌之。哲宗绍圣三年(1096),复令转运司兼领。元符三年(1100),复置。徽宗大观元年(1107),再改由都转运使提举籴便粮草。
政区名。市的设置,萌芽于清末,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县治所在地称城,村庄屯集人口在五万以上的称镇。辛亥年(公元1911年)十月,江苏省响应起义独
矫称上命的贪官污吏。《汉书·武帝纪》元狩六年诏:“将百姓所安殊路,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虔,固也。矫称上命以货贿用为固。”又引韦昭:“凡称诈为矫,强取为虔。”假托上命的贪官污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官名。金朝始设。为枢密院、都元帅府等机构之属官。掌出纳文移。元朝沿置于宣政、枢密诸院、诸大都督、通政司、都察院等衙署。明清有设于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等所属经历司者,为经历司之主官(详“经历司经历”)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魏书·毕众敬传》:“众敬弟众爱,随兄归国,以勋为第一客,赐爵巨平侯。”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官场用语。宋朝宰相提拔官员,称为陶铸。南宋时,避留正家讳,改称陶镕。
管理奴隶的机构。始于契丹遥辇氏时期。于越释鲁遇害,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析出为著帐郎君,世宗下诏免之,其后凡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于此。各宫帐、部族皆有瓦里。官署名。辽置,掌管
官名。宋朝宣抚司之副职。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或任宣抚使职事。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
官名。明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药酒、瓜果,及进御膳。见《明史·职官三·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