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制度。亦作资选,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郎吏多以富赀入选。汉初规定,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景帝后二年(前142)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武帝时废除。后代或
官名。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州一人,未入流。凡天文、占候、星卜、相宅、选日之流,悉归管理。然设官不给禄。清顺治(1644—1661)初年沿设,州各一人,未入流。由所辖有司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毳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置,掌造货币。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名。汉武帝改居室为保宫,详见“居室令丞”。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 议政大臣。②参赞大臣。
官署名。辽置,属南面边防官。太宗时韩德枢曾为平、滦、营三州处置使,掌三州边防军事。
官名。三国蜀置,属秘书令,管理秘书所藏典籍,多用文学之士。《三国志·欲正传》: “弱冠能属文,入为秘书吏,转为令史,迁郎,至今。”魏、晋亦置,八品。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南齐
官署名。即“稽勋清吏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