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参事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谒者台属官,置二十员,从六品,同内史省通事舍人之职。官名。隋炀帝把谒者与通事舍人二官合并,称通事谒者,掌出使慰劳,呈奏案章等。见《隋书·百官下·谒者台》、《通典·职官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作坊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使。
监狱名。唐以后有御史台狱,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称为都察院监。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
官名合称。唐朝左、右千牛卫始置,备身一百员,掌宿卫侍从; 主仗一百五十员,掌守供御兵仗。
官署名。参见“四十一道按察分司”。
官名统称。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使职名。唐代宗广德二年(764)以郭子仪充河北道邠宁、泾原、河西以来通和吐蕃使,以陈郑、泽潞节度使李抱玉充南道通和吐蕃使,以通和缓解吐蕃对唐用兵。
官名。宋朝置,为大礼五使之一,以宰相或亲王充任。参见“大礼五使”。官名。宋代行南郊等大礼时置,以宰相充任,参掌大礼,事毕即罢。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为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