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留守司
即“南京留守司”。
即“南京留守司”。
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官名。清朝在衍圣公府中设随朝伴官,初一人,乾隆十五年定为六人,正七品,掌陪同衍圣公入朝,为之料理一切事务。衍圣公,元朝封孔子的后代为衍圣公,赐三品印。明改为二品,赐银印。清代改为正一品。见《明史·职官
官名。即水正,见该条。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 初年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西晋沿置,员四人,位比侍中,三品,秩比二千石,为门下重职,散骑省长官。职掌侍从皇帝左右,谏诤得失,顾问应对,与侍中等共平
汉朝列侯食邑。东汉又有县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大者置相一人。西汉有行人、洗马、门大夫等五官,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使理家事。东汉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四年 (1007) 置,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计值以待出卖,或准折支用,设监官二人,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归隶太府
官名。北魏置,南部尚书属官,主管部内文书往来,用文学之士。《魏书·刘藻传》: “藻涉猎群籍,美谈笑,善与人交”,“擢拜南部主书,号为称职。”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637)始置,为正九品下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五年 (1082)改官制,除少数民族人依旧除授外,余皆罢。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正九品下,宋制秩正九品。
又称九卿会审。明清司法制度。遇大案、要案及难决之案,三法司会审仍不决,便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长官,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