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曹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官名。亦称 “祭酒从事史”。州府主要僚属之一。晋朝始置,掌州所置兵、贼、仓、史户、水、铠诸曹事,不设之州则以主簿治事。南朝沿之,无定员,梁自一班至流外四班,陈九品。北齐、隋诸州亦置,视九品,隋炀帝罢州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仪曹参军置,职如故。
官制用语。又称越转。宋朝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凡有军功武臣或进士及第、出身等文臣,经磨勘,朝廷特准一次超越数阶官阶升转,称超转。(1)汉至南北朝有超迁之制,亦称超转。参见“超迁”。(2)宋制,超转是官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处长为主官, 下设总务、会计、稽核三科,分理处内事务。
官名。宋以开封、祥符两县为京县,以京朝官知县事,其下置丞、主簿、尉,分设士、户、仪、兵、刑、工六案。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汉初王国设宗正,掌亲属及王世谱,序录嫡庶之次,及宗室亲属远近等。景帝中五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置,由王国自行辟除,掌王的宗族之事。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省。
官署名。辽朝置。掌中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宋朝下设役职名。掌仓库出纳用秤,差下户充当,或招募。参见“库子”。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仓库出纳用秤。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