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教院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洪武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洪武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参见“十威将军”。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详见“翊卫”。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实业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名。清末置,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农工商部副长官。见“农工商部”。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设司员满、蒙各一人,贴写书吏一人。
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详见“勋书”。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
参见“四夷馆”。官署名,明清皆置。四译馆又名四夷馆,掌翻译四方少数民族或国家的语言文字。明朝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外国朝贡,特设蒙古馆、女直馆、两番馆、西天馆、回回馆、百夷馆、高昌馆、缅甸馆。置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