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长史司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副一人。又置伴读,教授,引礼舍人,仓大使、副使、库大使、副使等。
明代王府内部管理机构。见“王府官”。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副一人。又置伴读,教授,引礼舍人,仓大使、副使、库大使、副使等。
明代王府内部管理机构。见“王府官”。
官名,掌管捕鱼。《唐六典·河渠署》:“长上鱼师十人,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鱼师,也写作“渔师”。参看“渔师”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司长官,皇帝临朝时,典笔砚,持至御坐,由承御大夫取以进上,并掌纠察非违,肃正朝仪。下设小掌朝上士以佐其职,领掌察上士、司约中士、司盟中士、职金中士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官署名。金朝掌译汉文经籍为女真文。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九月,曾呈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扬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等,世宗命颁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戎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以勇士为之,衣甲,居王戎车之右,
官名。北齐太常寺置太乐署令及丞,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隋唐沿置,宋称太乐局,金称大乐署,均属太常寺。元代大乐署属太常礼仪院。参见“太乐局”、“大乐署”。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贮木材,以供营缮。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主客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右演法,缺出由右至灵升补。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