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以满人充,简任。佐尚书管理部务。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以满人充,简任。佐尚书管理部务。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坛庙、陵寝、丧葬、封神诸典礼,拟山陵园寝名号及神祉封号及备办仪仗、器物等事项。所属有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收藏南郊所用杂物。
战国时期称不法权臣。《韩非子·孤愤》:“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而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
官署名。辽南面官。统天圣军,设都指挥使、副使、都监等职。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 其军阶为中将,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
官名,明置。永乐初置协理京营戎政,掌京营操练,由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兼管。嘉靖二十年,始命尚书刘天和为戎政尚书,罢其部务,另给关防,专理戎政,辖五军、神枢、神机三大军营。参看《明史·职官志一·兵部、兵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道官制》,改观察使公署为道尹公署。公署内部组织与观察使公署同。道尹公署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一日起裁撤。参见“观察使公署”。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掌警卫天王之事,官阶为职同检点。依二十四节气命,其名称自立春侍卫至大寒侍卫,又各分正副,共四十二人。
官署名。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明正统十三年(1448)置,分设中、东、西、南、北五城巡城御史。掌提调锦衣卫、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
“秩宗”或“宗伯”之简称。主祭祀。传说舜时置。《尚书·舜典》: “咨伯,汝作秩宗。”孔颖达疏引正义: “此为官名”; “主郊庙之官,掌序鬼神尊卑,故以秩宗为名。”又称“宗伯”。春秋时鲁置。《国语·鲁语